一、防火防爆“十不准”
1、不准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。
2、不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,严禁在生产厂区内随意用火。
3、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。
4、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、易爆区工作。
5、不准用汽油、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及地面等。
6、不准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、罐区及易燃、易爆区。
7、不准就地排入易燃、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。
8、不准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。
9、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或损坏消防设施。
10、不准损坏厂区内各类防爆设施。
二、电焊气割“十不准”
1、无特种作业操作证,不焊、割。
2、雨天、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,不焊、割。
3、装过易燃、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,未进行彻底清洗、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,不焊、割。
4、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,不焊、割。
5、设备内无断电,设备未卸压,不焊、割。
6、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,不焊、割。
7、焊体性质不清、火星飞向不明,不焊、割。
8、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,不焊、割。
9、锅炉、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、无防护措施,不焊、割。
10、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、未办理动火手续,不焊、割。
三、起重作业“十不吊”
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;
②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,光线暗淡不吊;
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;
⑤歪拉斜挂不吊;
⑥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;
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;
⑧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;
⑨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;
⑩违章指挥不吊。
四、电气安全“十不准”
1、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。
2、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。
3、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。
4、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。
5、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。
6、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
7、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。
8、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。
9、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,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。
10、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。
五、高处作业“十不准”
1、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贫血、癫痫、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;
2、无人监护不准登高;
3、没有戴安全帽、系安全带、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;
4、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、大雪、大雾不准登高。
5、脚手架、跳板不牢不准登高
6、梯子无防滑措施、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
7、不准攀爬井架、龙门架、脚手架,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
8、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
9、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
10、光线不足不准登高
六、安全行车“十不准”
1、不准洒后驾驶车辆;
2、不准私人动用公车,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、乱停乱放;
3、不准超载、超速、超员;
4、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;
5、不准带故障出车;
6、不准让车不让速,严禁占道行驶;
7、不准穿拖鞋、背心、短裤驾驶车辆;
8、不准(大雾天)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;
9、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;
10、不准强行超车、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。
七、铁路安全“十不准”
(1)不扒乘和攀附列车。
(2)不准在铁路上放障碍物。
(3)不用石头、砖头等杂物击打列车。
(4)不准在铁路道心行走、坐卧。
(5)不准在铁路上聚集聊天。
(6)不准在铁路附近放牧、取土、砍树。
(7)不移动拆卸铁路设备及器材。
(8)不准在铁路上嬉闹、玩耍。
(9)不准与火车抢道及围车叫卖。
(10)不在铁路、桥梁、涵洞行走等等。